炼油厂油气回收系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石油炼制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石油炼制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动力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是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己作规定的项日,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炭吸附油气回收系统
产品类型: [页岩气和煤层气回收设备]
产品型号: HH22311
产品说明:
一、炭吸附油气回收系统工艺原理
① 油气中的有机组分在吸附塔内被吸附富集,洁净空气达标排放;
② 利用真空系统对吸附塔内富集的有机组分进行变压解吸;
③ 脱附的有机组分在吸收塔内利用吸收剂进行回收.。
二、处理能力
可达1500 m3/h 以上
三、系统特点
1、世界一流环保性能;
2、油气排放浓度≤ 10g/m3
3、油气回收率≥ 98%
4、活性炭使用寿命10 年以上
四、节能减排而不是耗能减排
1、装机容量低至17KW
2、吨发油电耗<0.2 度
3、先进的节能自控系统,确保系统低能耗运行
五、技术先进
1、拥有10 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
2、专用活性炭,硬度高、压降小、吸附能力强、安全性能好无需使用缓冲气柜
3、整体撬装,占地面积小(最小仅为35m2)
4、全自动无人值守,可实现远程在线监测、控制
5、可用于汽油、乙醇汽油、柴油、三苯油气等多种化工溶剂的回收
六、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1、源自美国30 年成熟技术和工程经验
2、经过了国内几十套大型回收系统的运行检验
3、首套系统已连续安全稳定运行50,000 小时以上